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5月15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上海市北京東路668號東樓16樓多功能會議廳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經過適當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長趙崢嶸先生主持,采用了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其余6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其余2位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3、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徐俊先生出席了會議;總經理楊司貴先生、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蘇剛先生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轉讓常州新黃浦中金置業有限公司51%股權之補充協議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律師:邵興、許佳琦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和所做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黃浦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16日
● 上網公告文件
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報備文件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