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吳曉璐
12月31日,退市新規實施已滿兩年。兩年來,退市改革平穩推進,強制退市公司達到59家,一批績差“釘子戶”集中出清。目前,應退盡退、常態化退市逐漸成為市場共識,資本市場進退有序、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正在加快形成。
“退市制度改革兩年來,成效卓著,形成了應退盡退的市場新生態,推動我國上市公司和資本市場的高質量發展。”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財務類退市為主
2021年是退市新規實施第一年,強制退市公司17家,其中10家為財務類退市,7家為交易類退市。
為了精準打擊“殼公司”,出清“僵尸企業”,2021年11月19日,滬深交易所發布“財務類退市”營業收入扣除指南,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具體扣除事項,提升“扣非前后凈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組合類財務指標的可執行性。
2022年,強制退市公司數量達42家,創下歷史新高,其中39家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占比超過九成。
創金合信基金首席經濟學家魏鳳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一般已經失去持續經營能力,無法維持正常經營,這種情況下退市是更好的選擇。
“財務類退市情形占比高,說明盈利能力不足是造成退市的主要原因,這與公司是營利法人這一本質特征相符。”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波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即便是重大違法類退市,其中也有一類情形涉及財務類,即根據證監會對重大違法行為的處罰決定,追溯調整后的財務指標觸及財務類退市標準。
從其他類型案例來看,年內*ST艾格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觸及交易類退市指標;*ST德奧為恢復上市失敗;*ST新億因連續多年財務造假,為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
總體來看,田利輝表示,各類退市指標協同發揮著“凈化器”的效用,從不同維度將應該退市的企業清退出去。在我國資本市場建制度和法治化的進程中,多數企業能夠做到奉公守法,故而重大違法類退市的情形日益減少。此外,護殼、保殼的公司也越來越少。在財務紅線、交易紅線和合規紅線下,我國資本市場形成了應退盡退的新生態。
陳波表示,“退市逐漸變成了常見情形,有進有出、能進能出的觀念為各方所理解和接受。”
既要“退得下”又要“退得穩”
“在退市改革中,我們堅持‘應退盡退’,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努力做到既要‘退得下’、又要‘退得穩’,促進市場優勝劣汰。”近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
魏鳳春認為,“上市公司退市尤其是因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退市,會影響投資者利益,監管部門需通過各種方式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
兩年來,監管部門進一步暢通退市渠道,多措并舉強化投資者保護:推動首單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成功落地,5.2萬名投資者獲賠24.59億元,為投資者開辟“默示加入”的訴訟救濟途徑。目前,投資者可以通過單獨訴訟、共同訴訟、申請適用示范判決機制、普通代表人訴訟及特別代表人訴訟等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投服中心也可適時依法啟動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并提供其他相應法律服務。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4月29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強化退市程序銜接,優化退市公司持續監管制度,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推動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率先在證券領域落地。7月29日,證監會、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關于證券違法行為人財產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了違法行為人所繳納的行政罰沒款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具體工作機制,為民事賠償責任優先原則落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田利輝表示,民事訴訟是保障投資者利益的關鍵性渠道,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是中國特色的司法普惠救濟的重要手段,“默示加入”為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提供了有效路徑。同時,我國繼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為退市公司中小股東提供了權利保護舉措。
一批重大違法退市公司浮現
2023年,退市監管將力度不減。近日,新一輪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三年行動方案實施。“在出口端,要鞏固深化常態化退市機制,在強化制度執行上持續發力,確保退市改革執行不走形、不變樣,堅決把‘空殼僵尸’和‘害群之馬’清出市場。”證監會上市部主任李明表示。
近期,一批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逐漸浮現。12月29日晚間,*ST計通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決定書查明的事實,2017年公司虛增營業利潤896.39萬元,追溯調整后2017年的凈利潤為負,導致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凈利潤為負,觸及深交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自12月30日開市起停牌。
此外,*ST金洲、*ST澤達、*ST紫晶、*ST凱樂等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相關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其中,*ST澤達、*ST紫晶涉及欺詐發行。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判斷,“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在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代表人訴訟,或由投保機構提起特別代表人訴訟。”
“最近兩年退市公司數量大幅增加,這是一個開始,也是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魏鳳春表示,未來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將陸續退市。
田利輝預計,2023年預計將繼續呈現“財務類退市為主、交易類退市為輔”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