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北京證監局對首創證券下發警示函。
警示函表示,首創證券存在如下問題:
一是在開展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中存在資產管理產品運作不規范、風險評估不到位、識別產品實際投資者審慎不足等情況。
二是研究報告業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對第三方刊載或轉發公司研究報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體長期未經授權轉載研究報告而未及時維權的情況。
三是在發布的某研究報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嚴謹、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結論不夠嚴謹的情況。
北京證監局決定對首創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資產管理是其核心業務
首創證券于2022年12月22日上市,成為A股第22家上市券商。
公開資料顯示,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作為北京市國資委控股的證券公司。
據招股書,報告期內,首創證券資產管理業務和固定收益業務占公司營業收入的比重較高,債券承銷和資產證券化業務穩步發展。根據證券業協會的統計數據,2021年度公司資產管理業務收入排名第21位、證券投資收入排名第33位,行業排名較公司整體排名大幅靠前。
根據4月21日,首創證券發布的2022年年度報告,報告期內,在證券行業私募資管計劃規模下降、2022年底債市大幅波動的情況下,公司資產管理業務依然保持了平穩發展,管理規模突破千億元。
截至報告期末,公司尚處于存續期的資產管理產品只數為529只,產品凈值規模為1072.54億元,較上年末增長23.66%。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公布的《證券公司私募資產管理月均規模(20家)》(2022年第四季度)數據,公司私募資產管理月均規模(不含專項資產管理規模)排名行業第16位。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創收能力與管理規模保持同步增長,2022年實現收入6.62億元,同比增長72.16%。
跟研究所業務緊密相連的基金分倉業務方面,在全行業基金分倉業務增速下滑的情況下,首創證券在2022年實現逆勢增長56.6%。
年內收到第二張罰單
據記者統計,這是首創證券年內收到的第二張罰單。另一大核心業務債券承銷也收到了警示函。
3月30日,證監會網站發布關于對首創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經查,首創證券作為北京東方園林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20東林G1”的主承銷商,存在債務逾期情況核查不充分、違規擔保事項核查不充分的違規事項。
債務逾期情況核查不充分:東方園林2020年12月18日公布發行公司債券“20東林G1”募集說明書時,存在部分債務違約情形,首創證券未對相關逾期情況進行充分核查。
違規擔保事項核查不充分:首創證券未能及時發現東方園林2019年3月發生的違規擔保事項,底稿中未見留存東方園林及子公司對外擔保情況核查的有關記錄。
首創證券上述行為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七條的規定。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13號)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決定對首創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