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3年6月6日
●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日期時間:2023年6月6日 14 點00 分
召開地點:江蘇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青海路10號公司一樓會議室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3年6月6日
至2023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 一 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征集股東投票權
無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說明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本次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公告已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上予以披露,公司將在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議案1
4、 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的議案:議案1
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蘇州敦行價值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蘇州敦行價值二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蘇州敦行價值三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蘇州敦行聚才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復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三)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并可以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法
1、 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和有效股權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必須持有股東簽署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股東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有效股權憑證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2、 法人股東持股東賬戶卡、有效股權憑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持股東賬戶卡、有效股權憑證、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二)登記時間:2023年6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至17:00。股東可以用信函或電子郵件、現場的方式進行登記。信函登記以當地郵戳為準,信函、電子郵件中需注明股東聯系人、聯系電話及注明“股東大會”字樣。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方式登記的股東請在參加現場會議時攜帶上述證件。公司不接受電話方式辦理登記。
(三)登記地點: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六、 其他事項
(一) 公司聯系人:黃振東、陸海媛
聯系電話:0512-58782831
郵編:215600
電子郵件:bod@sinohsc.com
(二) 會期半天,參加會議的股東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三) 參會股東請提前半小時到達會議現場辦理簽到
特此公告。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2日
附件1: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6日召開的貴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托人持普通股數:
委托人持優先股數:
委托人股東帳戶號:
委托人簽名(蓋章): 受托人簽名:
委托人身份證號: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
證券代碼:688353 證券簡稱:華盛鋰電 公告編號:2023-017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5月19日在公司一樓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本次會議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郵件方式送達公司全體監事。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周超主持,會議應出席會議監事3人,實際出席會議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充分討論,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于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認為: 公司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和整體價值,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對外投資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該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情況: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5月22日
證券代碼:688353 證券簡稱:華盛鋰電 公告編號:2023-018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擬投資標的名稱:蘇州華盛南園敦行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最終以工商登記注冊為準);(以下簡稱“產業基金”、“基金”或“合伙企業”)
● 擬投資方向:主要投向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戰略新興產業,以中后期項目為主。與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華盛鋰電”)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性。
● 擬投資金額:基金規模為人民幣17,000.00萬元,公司擬作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資金認繳出資人民幣8,000.00萬元,出資比例為47.0588%。
● 本次投資系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構成關聯交易,但未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 本次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與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發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見。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相關風險提示:
1、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存在股東大會審議不通過的風險;
2、公司與合作方共同投資設立的合伙企業現處于籌劃設立階段,尚未正式簽署合伙協議,暫未完成工商注冊,且產業基金尚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實施過程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3、基金主要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存在未能找到合適投資標的的風險;
4、基金在后續投資過程中將受宏觀經濟、法規政策、行業環境、投資標的經營管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可能面臨投資項目無法實現預期收益、無法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且無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諾;
5、基金運營還存在管理風險、信用風險、操作及技術風險等其他風險因素,但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投資風險以公司出資額為限;
6、公司將密切關注基金運作、管理、投資決策及投后管理等情況,督促防范投資風險,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一、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概述
(一)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基本情況
公司基于長遠戰略目標規劃,利用蘇州敦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行資本”)已有的投資管理經驗、華盛鋰電優質的產業鏈資源、南京大學校友及相關創投企業資源,為進一步挖掘新能源與智能制造等細分領域的科技團隊和創業項目落地配套,加強產業與資本結合,大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體制機制創新,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公司擬與敦行資本、蘇州高新產業投資發展企業(有限合伙)(蘇州高新區政府引導基金)等共同出資設立蘇州華盛南園敦行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暫定名,最終以工商登記注冊為準)(以下簡稱“華盛南園敦行”)。本次投資中公司認繳出資8,000.00萬元,占出資總額比例為47.0588%,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公司不對其他投資人承擔保底收益、退出擔保等或有義務。
(二)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說明
公司董事馬陽光先生為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敦行資本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公司董事趙家明先生為敦行資本的投資總監,且敦行資本為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蘇州敦行價值二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蘇州敦行價值三號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公司股東蘇州敦行價值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敦行資本為公司關聯法人,本次投資構成關聯交易,但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除上述披露的情況外,本次參與設立基金的各方與公司不存在其他關聯關系或相關利益安排,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其他關聯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與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動關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上述事項外,過去12個月內公司與不同關聯人之間未發生對外投資相關的關聯交易,過去12個月內公司與敦行資本未發生關聯交易。
(三)決策與審議程序
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關聯董事馬陽光先生、趙家明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與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發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見。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方基本情況
(一)關聯方基本情況
(二)其他參與方基本情況
1、法人合伙人
(1)蘇州高新產業投資發展企業(有限合伙)
(2)蘇州南園善源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3)江蘇強盛功能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4)蘇州紐德敏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5)張家港市潤達實業有限公司
除共同投資設立華盛南園敦行外,本次投資其他法人合伙人與公司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其他法人合伙人資信狀況良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其他失信情況,其資信狀況不影響本次共同投資。
2、自然人合伙人
本次共同投資華盛南園敦行的自然人合伙人為徐娟娟、許建、劉革、李永安、韓俊先、龔明。徐娟娟為蘇州賽譜儀器有限公司總經理,許建為江蘇博美達生命科學有限公司總經理,劉革為蘇州工業園區天杰印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永安為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韓俊先為廣州金鵬(惠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龔明為張家港中印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
除共同投資設立華盛南園敦行外,本次投資自然人合伙人與公司不存在產權、業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其他關系。自然人合伙人資信狀況良好,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其他失信情況,其資信狀況不影響本次共同投資。
三、擬投資合伙企業基本情況(最終以工商登記注冊為準)
合伙企業總規模為人民幣17,000.00萬元,各合伙人擬認繳出資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四、關聯交易的定價情況
本次共同投資設立合伙企業,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出資額的出資價格,均以貨幣方式出資。本次交易定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由交易各方充分溝通、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合伙協議的主要內容(最終以工商登記注冊為準)
(一)合伙目的與宗旨、經營范圍和投資范圍
1、合伙目的與宗旨:本有限合伙企業主要以股權投資或附帶股權投資權利的債權投資形式,投向蘇州市扶持和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其他重點發展的產業(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大健康、光子產業等產業的中后期項目為主)。通過被投企業在主要證券市場上市或被其他企業或投資機構并購,順利實現退出,爭取有限合伙企業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2、經營范圍:創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以私募基金從事股權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等活動(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3、投資范圍:有限合伙企業投資項目時,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限合伙企業主要投資于蘇州市扶持和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其他重點發展的產業(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大健康、光子產業等產業的中后期項目為主),具體以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結果為準。為免疑議,合伙企業應當直投項目,不應參與其他子基金的投資。
(二)基金存續期限
1、基金存續期為8年(“存續期”),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首次交割日指,普通合伙人向全體合伙人發出首次繳付出資通知列明的到賬日期。存續期中前3年為投資期,后5年為退出期。但在得到合伙人會議同意的情況下,基金可以提前清算解散。
2、在投資期屆滿之后,有限合伙人將無須繼續履行其尚未完成的出資承諾。
3、根據基金投資和項目退出需要,經普通合伙人提議并經召開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人會議通過,基金退出期可延長2年。
4、有限合伙企業的工商經營期限為: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8年。
(三)出資
基金設立時的總認繳規模為17,000.00萬元人民幣,所有合伙人之出資方式均為現金方式出資。本合伙企業出資根據投資業務的實際需要分3期繳付,每期出資占總認繳出資額的比例分別為30%,30%,40%。
(四)開放期
本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有六個月的開放期,可新增有限合伙人。在對新增有限合伙人冷靜期過后,確認成功后,普通合伙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允許其分期繳納(已經加入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亦可新增合伙資金)。
(五)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委派代表
1、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為蘇州敦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其住所為蘇州市高新區華佗路99號20幢。
2、普通合伙人對基金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普通合伙人為基金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3、執行事務合伙人指定馬陽光為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派代表,負責具體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確保該委派代表獨立執行有限合伙的事務并遵守本協議約定。
(六)基金費用
1、投資期內,基金按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費;投資期屆滿后,管理人應按照各合伙人(違約合伙人除外)實繳出資額重新計算管理費(包括此前已支付的管理費),若有多收取的,多收取的部分應由管理人在投資期屆滿后三十(30)日內返還基金。
2、退出期內,基金按所有有限合伙人實繳出資中已用于項目投資但尚未退出的投資本金(每個管理費支付期間的支付標準以各管理費支付期間開始日之剩余投資本金為計算基礎)的1.5%/年支付管理費;退出期延長的期限及清算期內,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費。
3、管理費每年分二次支付,管理費每半年為一個收費期間。但若首個收費期間或最后一個收費期間不滿半年的,管理費金額為管理費計算基數×該期間的費率×該期間實際天數/365。首個收費期間的管理費,本合伙企業應在首次交割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之后任何一個收費期間的管理費應于每年1月10日及7月10日前支付。最后一個支付期間為基金存續期期限屆滿當季之首日至基金存續期期限屆滿之日,如果基金存續期的期限按本協議的規定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進行了延長,則按延長后的期限對待。
4、管理費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根據其認繳出資額按比例分攤,并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5、管理費總額不超過基金認繳出資總額的10%。
(七)合伙人會議和投資決策委員會
1、合伙人會議
合伙人會議為合伙人之議事程序,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可以采取現場會議、電話會議或通訊表決方式進行。除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外,就每一次召開的合伙人會議,應至少包括占合伙企業實繳出資總額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出席,方構成有效的合伙人會議。
合伙人會議的職責和權利包括:①改變基金的名稱、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注冊地址;②改變基金的存續期限(包括退出期的延長);③轉讓或處分基金的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對外投資項目除外);④增加、減少基金認繳出資額;⑤合伙人入伙及財產份額轉讓;⑥關鍵人士變動;⑦基金投資策略的實質變化等。
2、投資決策委員會
普通合伙人將為基金設立投資決策委員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共5名,投資決策需由4名(含4名)以上委員同意方可通過。公司有權委派委員。
蘇州高新產業投資發展企業(有限合伙)有權向基金委派一名觀察員,監督基金的投資和運行,但不參與基金的日常管理。
(八)收益分配
基金分配采取整體“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投資回收資金先按照基金各出資人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給各出資人,直至各出資人收回全部實繳出資,剩余的投資收益再按照合伙協議等約定的方式予以分配。合伙企業采用整體收益分配方式,收入分配的順序和比例如下:
1、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返還出資,直至全額返還有限合伙人對基金的實繳出資額;
2、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向普通合伙人返還出資,直至全額返還普通合伙人對基金的實繳出資額;
3、向有限合伙人分配門檻收益,直至有限合伙人均按用資期年收益率達到8%(單利);
4、向普通合伙人分配門檻收益,直至普通合伙人均按用資期年收益率達到8%(單利);
5、如有余額,20%給予管理人作為業績獎勵,剩余80%部分由其他有限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九)違約處理辦法
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為基金謀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管理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使基金、有限合伙人的資產受到損害或基金、有限合伙人承擔債務、責任,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應承擔賠償責任,直至普通合伙人被除名。
(十)爭議解決
本協議及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應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根據其解釋和執行。
因本協議引起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相關各方之間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相關各方不能協商解決,則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蘇州仲裁解決。仲裁不得采取簡易程序,且仲裁庭應由三名按照仲裁規則指定的仲裁員組成,申請人指定一名仲裁員,被申請人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前兩名仲裁員協商指定或由蘇州仲裁委員會指定。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決,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
六、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及對公司的影響
(一)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目的
本次參與設立投資基金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投資方向,在保證公司主營業務穩健發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發展戰略的落地;利用產業基金平臺,加快公司在新能源與智能制造等領域的產業布局,與公司現有業務形成聯系,為公司在戰略層面上持續發展提供優質項目儲備,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和未來價值,同時為公司及股東創造合理的投資回報。
(二)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的資金來源是自有資金,投資金額及投資風險整體可控,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及正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將密切關注合伙企業運作情況,關注投資項目實施過程,督促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資風險,減少合伙企業投資過程中的不確定性,降低投資風險,維護公司及廣大股東的利益。
七、風險提示
(1)該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存在股東大會審議不通過的風險;(2)公司與合作方共同投資設立的合伙企業現處于籌劃設立階段,尚未正式簽署合伙協議,暫未完成工商注冊,且產業基金尚需取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實施過程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3)基金主要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具有投資周期長,流動性較低等特點,存在未能找到合適投資標的的風險;(4)基金在后續投資過程中將受宏觀經濟、法規政策、行業環境、投資標的經營管理等多種因素影響,可能面臨投資項目無法實現預期收益、無法及時有效退出的風險,且無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諾;(5)基金運營還存在管理風險、信用風險、操作及技術風險等其他風險因素,但公司作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擔的投資風險以公司出資額為限;(6)公司將密切關注基金運作、管理、投資決策及投后管理等情況,督促防范投資風險,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八、關聯交易的審議程序
(一)董事會、監事會審議程序
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關聯董事馬陽光先生、趙家明先生已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和同意的獨立意見。
(二)獨立董事的事前認可意見與獨立意見
1、事前認可意見
經事前審閱了相關資料,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是根據公司綜合戰略布局、在保證公司主營業務正常發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資決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和持續發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與合理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產業布局能力和整體競爭力。該事項不影響公司獨立性,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關聯董事應回避表決。
2、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相關性和協同性,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產業布局能力和整體競爭力。交易過程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化原則,不影響公司獨立性,亦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董事會在召集、召開及決議的程序上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并同意將其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股東大會審議。
九、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尚需股東大會審議,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該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與公司主營業務具有相關性和協同性,符合公司長遠規劃和發展戰略,不會對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關聯交易價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擬參與投資設立產業基金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特此公告。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2日
證券代碼:688353 證券簡稱:華盛鋰電 公告編號:2023-019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22年度暨2023年
第一季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上午 09:00-10:00
● 會議召開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路演中心(網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 投資者可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至5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或通過公司郵箱bod@sinohsc.com進行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與2022年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為便于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與2023年第一季度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公司計劃于2023年5月29日 上午 09:00-10:00舉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
一、 說明會類型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以網絡互動形式召開,公司將針對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經營成果及財務指標的具體情況與投資者進行互動交流和溝通,在信息披露允許的范圍內就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二、 說明會召開的時間、地點
(一) 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29日 上午 09:00-10:00
(二) 會議召開地點:上證路演中心
(三) 會議召開方式:上證路演中心網絡互動
三、 參加人員
董事長:沈錦良
總經理:沈鳴
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黃振東
財務總監:任國平
獨立董事:黃雄
(如有特殊情況,參會人員將可能進行調整)
四、 投資者參加方式
(一)投資者可在2023年5月29日 上午 09:00-10:00,通過互聯網登錄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線參與本次業績說明會,公司將及時回答投資者的提問。
(二)投資者可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至5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錄上證路演中心網站首頁,點擊“提問預征集”欄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據活動時間,選中本次活動或通過公司郵箱bod@sinohsc.com向公司提問,公司將在說明會上對投資者普遍關注的問題進行回答。
五、聯系人及咨詢辦法
聯系人:陸海媛
電話:0512-58782831
郵箱:bod@sinohsc.com
六、其他事項
本次投資者說明會召開后,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證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況及主要內容。
特此公告。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