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記者跟隨法官一同來到了一個特殊的執行現場。只見深棕色的門上被噴上了白漆,碩大的“奠”字映入眼簾,門頭上貼著白紙,上書“還我母親”,門前還供奉著香燭。這扇門的背后,就是本案的申請執行人陸老伯七年難回的家。而布置這一切的,則是他的鄰居,也就是本案的被執行人劉某。
兩家的故事還要從2015年說起。那一年,陸老伯家正打算裝修這套閑置的住房。裝修過程中,因為大門打開朝向的問題,陸老伯與鄰居劉某的母親發生了矛盾。
陸老伯說,在鄰居家表達了不滿之后,他當即決定讓裝修公司換門重做。誰料,就在第二天,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劉某的母親不知何故在門口摔了一跤,送醫搶救后不幸亡故了。
由于事發距今已有7年,樓道里也沒有監控,事發當時更沒有目擊證人。因此,當天到底發生了什么,成為了一個謎。然而在劉某的心里,這一切都與陸家的裝修脫不了干系。
母親過世后,劉家為了討一個說法,就在隔壁陸老伯家的門口設起了靈堂、還給兩家共用的鐵門上了鎖。陸老伯回憶稱,當時他為了表達歉意,曾多次上門送禮,也參與了居委組織的調解,然而卻始終沒能與劉某的姐姐達成和解。
然而,多年來,事情仍然得不到解決。面對有家難回的窘境,陸老伯無奈之下起訴到了法院。2021年,經長寧法院判決,劉某需拆除公用走道上的鐵門。判決下達后,劉某仍拒絕執行,2022年3月,案子轉到了執行法官繆巍的手里。
在繆法官看來,這起執行案子不光光是拆除一扇鐵門這么簡單,如果不能幫兩家人家化解心結,那么矛盾遲早還會發生。事實上,面對執行法官的來訪,被執行人劉某也表明了相同的態度。
為了探究劉某內心真正的想法,繆法官采取了另一種“談心”的思路。在溝通中,法官得知,前幾年處理這些事的都是劉某的姐姐,而今年上半年,姐姐因病去世了,劉某本人對于當年發生的事其實也了解不多。而劉某和妻子,說起來也是可憐人,兩人都身有殘疾,沒有固定工作,還要撫養一個上初中的兒子。曾經,母親的退休工資還能幫上他們一把,而母親過世后,家里的境況更是大不如前。
經過多次溝通,被執行人的態度也軟化了下來,繆法官感受到,其實這么多年過去,劉某也在等待著一個機會徹底了結這樁恩怨。特別是每當提到兒子,劉某都會流露出心軟的跡象。
找到了矛盾的癥結所在,也探明了被執行人的態度,繆法官又約談了申請執行人。陸老伯表示,其實兩家是20多年的老鄰居了,劉某母親去世,他心里也并不好受,如今劉家生活困難,他也愿意給予一些人道主義補償。
最終,在法院的牽線搭橋下,陸老伯向劉某支付了一筆補償金,考慮到劉某是殘疾人,法院也特別為他申請了一部分司法救助的資金。2022年9月,劉某主動提出,愿意自行拆除鐵門。
劉某仔細清理了陸老伯的大門,他說,此事過后,也要把自家供奉的靈堂撤下,讓母親安息。面對此情此景,陸老伯也提出,最后給劉某的母親上一炷香。
長達七年的有家難回,牽扯到人命的鄰里矛盾,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終于得到了化解。對于執行法官來說,這也算是最圓滿的結局了。
記者:趙沁藍
(案件聚焦)